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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市“发红包”近千亿元,基金为何这么“壕”?

2018-12-25 09:12 来源:互联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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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分红主力是债基和混基。在弱市下,分红有利于提振持有人信心,机构投资者也有节税的需求。相对高的分红,并不反映市场状况。”

尽管公募今年普遍缺乏赚钱效应,但基金分红的热情有增无减。

截至12月23日,公募基金年内分红总额达981亿元,远超2017年全年的701.88亿元。

为何基金公司在弱市中反而分红更多?对此,天相投顾投研总监贾志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的分红主力是债基和混基。在弱市下,分红有利于提振持有人信心,机构投资者也有节税的需求。相对高的分红,并不反映市场状况。”

年内分红创新高

据Wind数据统计,债基和混基年内分红金额分别为428.74亿元和461.01亿元,二者已占到基金分红总额的90.7%。

基金分红,是指基金将收益的一部分以现金形式派发给投资人,而这部分收益原来就是基金单位净值的一部分。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

业内人士认为,现金分红适合急需使用现金、想要落袋为安的投资者,而看好后市机会、想长期投资的投资者,则更适合红利再投资。

上海一位公募基金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基金分红的时间通常集中在月末、季末和年末。

记者注意到,时值年末,公募基金的确迎来一波“分红潮”。截至12月23日,本月已有260只基金(份额分开计算)给投资者“发红包”,合计金额达185.14亿元。其中,债基是分红的主力,分红金额为91.4亿元。此外,混基和股基分别分红64.53亿元和29.21亿元。

对于债基分红更多的原因,某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与债基今年业绩表现更好有关,因而触发了基金合同里的分红条款。

以博时裕嘉纯债3个月定开债为例,作为年内分红次数最多的基金之一(达11次),其合同条款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月度末按照最低收益分配比例计算的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超过0.001元时,该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而根据有关规定,基金分红需要具备3个条件:一是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三是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三大分红主因

那么,基金分红的多少对投资者挑选基金是否有参考价值?“几乎没有参考作用。”证券市场专业人士王斌伟向记者表示,“很多机构定制债基就是要求定期分红。”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分红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基金分红并不是衡量基金业绩的最大标准,最大标准是基金净值的增长,而分红只不过是基金净值增长的兑现而已。不过,能分红的基金历史表现一般是不错的,才会有可分配的盈利部分。

此外,对于封闭式基金来说,封闭期内不能通过卖出基金来实现收益,基金分红就成为实现基金收益的唯一方式。

记者了解到,基金分红的原因通常分为三种:

一是营销手段,通过分红来提升投资者信心,起到“留客”和“吸引新客”的作用。

二是主动“瘦身”,通过分红降低基金规模来优化投资管理,因为小规模基金的灵敏度更高。这一点在债基的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组合债券标的市场容量有限,无法容纳大量资金,因此债基的规模必须有所限制。

三是避税需求。据业内人士透露,机构定制基金往往需要借助基金分红来避税,所以在产品设计当期就约定了分红原则。

不过,第三种情况已经有所减少。2017年末,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了一则关于基金分红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对机构通过基金分红避税行为加强监管。

监管机构在检查中发现,有4家基金公司分红信息管控不当,导致部分机构客户在分红公告日前大额申购、权益登记日后大额赎回,快进快出,利用基金分红不当避税,同时也对基金投资行为造成了扰动。

证监会依照相关法规,对4家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整改期间(3-6个月)暂停受理及审核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申请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员、分管高管、总经理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必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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